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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首次回应谷歌侵权门

www.edai.com 2009-11-24 08:08 腾讯科技      我要评论(条) 点击: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日前在接受采访时首次谈到了“谷歌侵权门”,关于中国作家的维权,他认为虽然谷歌一再强调扫描或者是提供浏览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看到谷歌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依据,国家版权局支持中国作家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王自强说,就谷歌版权事件他认为有三个层面需要了解:第一,谷歌在这个事件里侵权不侵权?第二,谷歌与美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和作家协会正在进行协商的调解协议是不是合理合法。第三,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也就是说中国作家在谷歌事件里的维权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他个人认为在谷歌图书事件里谷歌可能涉嫌侵权。“注意我用了‘可能涉嫌’,如果谷歌在这个事件里不构成侵权,就不会产生2004年底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状告谷歌侵权问题。”王自强说,“关于第二个问题其实已经有答案了。自从他们提出调解协议以后,在美国本土权利人包括司法部门都存在不同的看法。欧美、日本同样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也有异议。”

至于备受关注的中国作家维权问题,王司长说,“从谷歌事件本身来看,谷歌已经承认了他们在整个数字化过程中涉及到中国作家的作品,而且数量还不小。在这方面谷歌一再强调所谓的扫描或者是提供浏览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看到他们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依据。但另一方面,实实在在的他们把中国500多个作家、1.8万部作品通过扫描的方式数字化制作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肯定已经涉及到中国作家的权益问题。当然我们支持中国作家、支持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也支持中国作家协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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